[原创]谈谈我对钓“对象鱼”的理解
在浏览各钓鱼论坛上的帖子时,多次看到有钓“对象鱼”一词,且列举了钓“对象鱼”应使用的“对象饵”,在此本人根据实际垂钓中的情况谈点个人理解,供朋友们讨论。
我想,钓“对象鱼”应该是相对而言,不是绝对的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我的观点是:
一、钓“对象鱼”对在精养场地应该是有可行性的,因为精养场地某种“对象鱼”都是相对集中精养,如果用饵对路,钓“对象鱼”一词是可以成立的。
二、如果在混养场地垂钓,钓“对象鱼”一词就值得商榷了,可能就没有人敢说:“钓对象鱼就垂钓者想钓什么鱼就能钓什么鱼”,所以钓什么鱼是取决于鱼,而不是取决于人去钓。混养场地什么鱼多,就可能是“对象鱼”的主流,但其他鱼也是有中钩的几率。我有过试验:在一精养场地,鲫鱼为主养鱼,也混养了草、鳊和青鱼,用的是钓草、青鱼的饵,结果中鱼率80%还是鲫鱼、20%是中的是草、鳊和青鱼。
三、钓“对象鱼”一词用针对钓鲢鳙鱼基本上能够说的过去,但还是不能说只中钓鲢鳙鱼,不会中其他鱼吧?
四、钓“对象鱼”一词我认为用于爆炸钩是可行泛用词,就是说:“对象鱼”应该是“大鱼”的代名词,因为爆炸钩是专门用于钓“大鱼”的。人们一般都是说:“今天把抛竿带着,去守个大鱼” ;不会说带着抛竿专门去钓什么品种的鱼。
五、再说下野钓,野钓一般都是钓鲫鱼为主,兼钓其他杂鱼,如果我们知道某一处里有为数不多的草、青鱼,我们用钓“对象鱼”的对象饵去守钓,谁可以保证一定可以成功?
综上所述,我认为,钓鱼要随意去钓,不要刻意去钓。谁都不能保证,可以在一个不熟悉的水域里刻意地可以钓到某种“对象鱼”。正所谓谋事在人,成事成事在天,机遇还是第一位的。